招生信息
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2016年秋季博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和中国科学院大学文件通知,现将我院2016年秋季博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基本分数线 入学考试初试业务课成绩不低于60分,且英语成绩不低于53分 二、复试的具体要求 (一)凡达到上述基本分数线,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我院复试(具体名单见附表); (二)所有达到国家分数线而不能参加复试或复试后未被录取的考生,请自行尽早联系调剂其他单位,我院研招办将按照调剂接收单位的来函协助调剂,没有调剂接收函的考生将视作放弃调剂; (三)凡上线并确认可以来参加复试的同学,请于2016年4月26日17:00前发邮件至yjsb@siat.ac.cn确认参加复试,邮件主题为:姓名-报考专业-是/否参加复试。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发送邮件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复试机会。 三、复试具体安排 (一)复试时间及安排
(二)复试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68号 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A区六楼。 (三)复试材料 考生个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毕业证书原件、一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体检用),以及其它辅证材料。 四、复试内容 (一)英语测试(100分) 以考生自述、文献阅读翻译、英文对话等方式,测试考生运用英语知识与听说读写等技能进行交流的能力。 (二)专业知识面试(100分) 主要以问答形式考核考生掌握专业知识的广度、深度与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包括对所报考的学科前沿知识和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思维、逻辑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应变反应能力;表达能力;了解考生的研究兴趣;科研能力与潜在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三)综合素质能力测试(100分)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四)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检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实施。 体检项目: 1.空腹(携带身份证和证件照片,费用自理); 2.体检项目必须包括:一般常规检查、胸透、心电图、转氨酶检测; 3.体检后,请将体检报告交到研究生办;或将收据交到研究生办,统一领取体检报告; 4. 医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留仙大道2051号(请自行前往) 五、录取 1.复试成绩=英语听力和口语成绩×10%+专业知识成绩×45%+综合素质成绩×45%,60分为合格; 2.录取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50%; 3.各复试小组将本组复试结果上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经审查后,结合政审和体检结果确定最终拟录取名单,并在我院网站上公布; 4.复试成绩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无论最终复试成绩高低,一律不予录取。 六、调剂 对于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复试分数线或参加复试但未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可以进行调剂录取。考生联系好接收院校后,需将接收院校研招办开具的调剂接收函及本人的自愿调剂申请书邮寄至我院研究生办,我们协助考生办理报考材料的转寄手续。 七、公示与争议解决 1、考生拟录取名单在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后予以对外公布,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我院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755-86392096。 2、考生如果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向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经同意后予以复核,并于4个工作日内给予考生书面答复。 八、复试工作联系人 联系部门:人教处研究生办 联 系 人:张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755-86392092 86392096 电子邮箱:yjsb@siat.ac.cn 九、住宿安排 复试工作不安排统一住宿,请考生自行做好安排。有需要的考生可联系先进院专家公寓,联系电话:0755‐86392585
中科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研究生办 2016年4月24日
附:深圳先进院2016年秋季博士研究生复试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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