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享

科技成果转化案例一

时间:2016-06-03  来源: 文本大小:【 |  | 】  【打印

  20102月,先进院孵化平台深圳中科育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育成)以李慧云团队软件著作权评估作价111万元,投资成立了一家深圳企业,占有该企业29.6%的股份。该企业成立后,依托中科院在基础和应用领域的丰富科研成果,致力于物联网应用的研发和产业化,具体包括移动支付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以及配套设备的研发和生产等。公司运作状况较好,2014年底,该企业对股东进行分红,先进院分红所得70余万元。2015年下半年,先进院成立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核对投资收益到账数据后,参考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根据《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以转让方式将技术成果提供给他人实施的,所得净收益按先进院30%,研究所20%,技术成果完成人50%的比例进行分配”的规定,经管办就该团队奖励事项向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报批,将先进院在该项目中分红所得的50%——35万元,一次性奖励给李慧云团队,这也是先进院成立以来首次把无形资产投资收益的50%奖励给团队。